各直属单位、中小学、幼儿园:
2015年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初定)教师的聘任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我区各直属单位、中小学、幼儿园2015年经职称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教师(含初定)。但同级职称转评的对象本次不需再聘任。
根据浙委办〔2009〕138号、温委办发〔2010〕93号有关规定,取得任职资格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要以经同级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和实施方案为依据,单位有相应空缺岗位职数的,方能予以聘任,没有相应空缺岗位职数的,不予聘任。请各单位、学校根据本单位的各级岗位核定人数及实际空缺数,认真核对本校教师在2015年已取得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做好聘任工作。
二、材料提供
1.单位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情况汇总表》(附件1)纸质一份,并于2016年3月8日前将电子稿发至Lw86354420@126.com。
2.个人提供:
(1)《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审核表》(附件2)一式2份;
(2)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需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幼儿园高级、中学高级职称证书尚未发放,暂不须提供;
(3)聘任书复印件一份,(需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初级初定的聘任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2018年9月29日”;其他职务聘任时间都为:“2015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0日”。
三、“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审核表”填写说明
1.“任职资格”填“中学高级、中学一级、中学二级、小学高级、小学一级、幼儿园高级、幼儿园一级等”;
2.“任职时间”填“职称文件上或职称证书上注明的评审通过时间”;
3.“聘任岗位”填“专业技术”四个字;
4.“聘任职务”:中学高级职称的填“七级”;中级职称(中一、小高、幼高)填“十级”;初级职称(中二、小一、幼一)填“十二级”;
5.“聘任时限”:与聘任书一致,填“2015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0日”或“2015年9月30日-2018年9月29日”(初级初定)。
6.“单位意见”:手写填“同意聘任”,校长签字,学校盖章,落款时间填“现在的时间”。
四、上报截止时间:2016年3月8日,逾期责任自负。联系电话:86354420。
附件:
1. 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情况汇总表
2. 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审核表
龙湾区教师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