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单位、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的通知》(温教办人〔2016〕4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现就做好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温教办人〔2016〕42号文件规定,今年7月份将对2010年取得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和2011年通过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满5年(时间计算至2015年底)的对象进行履职考核,并组织专业知识测试。
二、各学校(单位)务必将此文件精神传达到所有考核对象,并做好考核有关准备工作。
三、各学校(单位)必须于6月20日前将按材料清单整理好的考核材料送至区教育局政工科414室,并将《龙湾区2016年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情况汇总表》发送至LW86354420@126.com。考核材料中的复印件须由学校审核人签字、学校盖章,并按《温州市中学高级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评价标准(试行)》内容顺序进行整理。
附件:龙湾区2016年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情况汇总表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