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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龙湾区第七届“教学新苗”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4作者: 浏览次数:

温龙师函〔2017〕58号

 

 

关于举行龙湾区第七届“教学新苗”评选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加强对新教师的培养,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实践能力,促进青年教师专业化发展,决定开展龙湾区第七届“教学新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参加龙湾区2015级新教师试用期岗位培训考核,成绩为优秀、良好的初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

2.参加温州市新教师岗位培训的2015级高中新教师。

二、评选时间: 2017年4月10日—4月21日

三、评选条件

1.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关心学生全面成长,着力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2.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落实教学常规,教学基本功扎实,有较好的教育教学质量。

3.能比较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四、评选程序与内容

1.评选对象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名表(附件1),在报名表上填写个人业绩荣誉(见附件2),经学校审核同意,加盖学校公章后,将报名表和相关业绩材料复印件于4月8日前上报区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

2.根据申请参评的实际人数,按学科分组进行基本功考核。

3.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课题提前两天准备,在指定的学校借班上课。

4.将业绩荣誉(占5%)、基本功(占30%)、课堂教学能力(占65%)三项得分总计,按学科分组从高到低排序(某学科人数不足3人的与其他学科合并),最后按参评人数50%左右的比例评出“教学新苗”。

希望各校认真做好发动和报名工作,按时上报参评名单,逾期作自动放弃论。联系电话:86358612,联系人:陈育文。

 

附件:1.龙湾区第七届“教学新苗”报名表

2.龙湾区 “教学新苗”评选业务荣誉评分标准

 

龙湾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7323

 

第七届教学新苗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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