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信息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信息中心>教研信息
关于开展2017年度龙湾区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9作者: 浏览次数:

                       温龙教办勤函〔2017〕12号

 

 

各中小学:

为贯彻教育创新理念,引导和推动中小学自制教具活动科学发展,促进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根据《温州市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温州市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2017 年度温州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温教装勤〔2017〕13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 年度龙湾区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分类

    (一)评选范围

中小学各学科(不含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器材,以下同)教学中使用的,由教师或学生自己设计制作,在历届全国、全省、全市自制教具评选中未获得过一、二、三等奖的自制教具,或虽曾获奖但对原作品有重大创新改进的自制教具(不含已经正式生产的产品和纯计算机软件及声像资料)。

(二)自制教具作品的分类

1.自制教具作品分教师作品、学生作品。

2.按学段分为小学作品、中学作品。

3.按所应用的领域分为:(1)小学:语文(XYW)数学(XSX)、科学(XKX)、音乐(XYY)、美术(XMS)、体育(XTY)、综合实践活动(XZH);(2)中学:语文(YW)数学(SX)、科学(KX)、物理(WL)、化学(HX)、生物(SW)、地理(DL)、通用技术(JS)、信息技术(XX,含创客教育作品)、音乐(YY)、美术(MS)、体育(TY)、综合实践活动(ZH);(3)其他(QT)[如特教(TJ)、外语(WY)、通用设备(TS)等]。

二、评选条件

(一)教师自制教具作品

1.教学性。符合课程改革的理念,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实验教学、提高师生的实验动手能力。

2.科学性。教具所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3.创新性。教具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整合方面有所创意。

4.启发性。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性教学,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取材容易,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性能稳定,安全可靠,造价低廉,外形美观,便于自制推广;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二)学生自制教具作品

1.制作的教具与学习内容、实验内容协调一致,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实验动手能力,有利于自主学习、合作交流。

2.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有利于树立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3.设计构思巧妙,富有新颖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动脑动手。

4.取材容易,制作简单,使用安全,造价低廉,便于推广。

5.作品符合参与者的年龄层次、知识及能力水平,具有独立创作的真实性。

(三)市自制教具能手

被推荐人长期以来积极参加自制教具活动并在教学实践中有显著成绩,有作品参加本次自制教具活动,未曾授予过市级及以上自制教具能手称号,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历届全国自制教具评选三等奖以上二次;

2.获历届全省自制教具评选二等奖以上二次。

3.获历届全市自制教具评选二等奖以上三次。

三、申报要求

(一)参评方式及名额

请各学校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本校的宣传发动和组织推荐工作,根据名额推荐优秀自制教具(小学、初中每校不超过2件;高中每校不超过7件)(包括学生作品),有符合温州市自制教具能手申报条件的各校可直接上报。

(二)对申报材料(作品)的要求

1.申报参加本次评选活动的教师作者应填写《温州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教师作品申报表》(以下简称《教师作品申报表》,见附件2),学生作者应填写《温州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学生作品申报表》(以下简称《学生作品申报表》,见附件3),申报温州市自制教具能手候选人应填写《温州市中小学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以下简称《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见附件4)。 

2.在填写作品申报表的同时,应按“温州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参评作品技术资料(式样)”(以下简称《参评作品技术资料》,见附件5)编写有关作品技术资料,制作方法和使用方法应尽可能详细明了,并用图示配合说明;插图清晰规范,并注明题图号及相关的结构尺寸。

3.所申报的作品必须是自制教具,并已经在教学活动中使用,有较好的教学效果。申报的各种信息资料包括教具名称、制作者姓名和制作次序。申报材料一经上报不得更改,中途不能增加新成员。

4.申报者可为单位团体也可为个人,个人申报者应为学校教师或其他教育工作者,也可以是在读普通中小学生。每个合作作品应确定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作品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列。合作作品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每名申报者都必须实际参与教具设计制作,作品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学生合作者则应是同一学历段(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所报送的学生作品,必须是学生自己动手制作的教具。

5.一种参评作品名称只对应一件教具,教具名称应与其相应的教具相符;以一组或系列教具为单位上报的多件教具,必须内容相关且按一件对待;内容不相关的多件教具按上报的顺序只取第一件教具及相应的名称。

(三)提交资料的数量及格式

1.数量

(1)各申报者提供《教师参评作品申报表》、《学生参评作品申报表》、《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参评作品技术资料》纸质资料各2份;

(2)申报者应提供以上所有纸质资料电子文件1套、作品使用案例的活动录像2套。报送《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时,请同时报送候选人电子照片或另附一张与表格同样的照片。

2.格式

(1)文字资料一律用A4纸,宋体、小四号字打印。电子文件以“学校名称+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命名。文字材料采用word格式,汇总表采用Excel格式,照片采用jpg格式且不小于1M。

(2)申报者提供作品的活动录像,应采用mpg\avi\rm格式,每件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10分钟。录像内容以教具的设计理念、

材料与结构、教学应用方法、 解决某个教育教学重点与难点为主要内容;可见度以中景为主,配音解说和字幕解释混合均可。

(四)提交资料的时间及方式

各校将各项申报资料汇总后,填写参评作品汇总表和自制教具能手汇总表(附件1),于2017年6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龙湾区教育技术中心203室(教师发展中心二楼)。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联系人:杨素静,电话:86550772,电子邮箱:ysjqin @qq.com

四、奖项设立

本次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将视参评情况,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推荐优秀自制教具参加市装备中心、省技术教育中心的自制教具评选。

 

附件:1.参评作品汇总表和自制教具能手汇总表

2.温州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教师作品申报表

3.温州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学生作品申报表

4.温州市中小学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

5.温州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参评作品技术资料(式样)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附件.zip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