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中学2023年“学术高中建设”
特色招生方案
为更好地落实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国家战略,进一步对接高校强基计划,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探索普高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浙江省普通高中学校实施分类办学促进特色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浙教基〔2020〕53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温教基〔2023〕60号)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报名条件
思想品德优良、综合素质全面、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突出、身心健康,已经报名参加2023年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综合素质评价达到2A3B及以上,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业成绩拔尖,初中学习成绩在年级段名列前茅;
2.初中阶段获得校级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荣誉或证书;
3.具有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在数学、科学、信息等学科竞赛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成绩。
二、招生计划
面向温州市中考录取地在龙湾片区的初三学生招生,计划招收48名。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3日-15日
(二)报名方式
1.区内学校推荐
根据龙湾区各初中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水平及往年参加龙湾中学自主招生录取情况确定推荐名额。各初中学校要本着“公正、公平、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推荐优秀学生参加测试。建议推荐学生的相关年级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办法构成: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占30%,九年级一模成绩占40%,九年级二模成绩占30%;各初中学校也可根据实际另行确定推荐方案。
推荐对象须填写“报名表”(附件1),初中学校需将推荐对象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初中学校将“报名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经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后,于6月15日17:00前统一送至龙湾中学教务处。
2.区外学生自荐
在龙湾区外初中学校就读,报考录取地在龙湾片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业成绩(一模或二模)达到就读学校全年级学生前10%或有学科(数学、科学)竞赛特长。
该类学生须于6月15日17:00前到龙湾中学教务处现场报名。
(三)个人陈述
个人陈述须由考生本人亲笔手写,主要阐述自身成长经历、个性特长、初中阶段取得的成绩(包括荣誉、获奖情况等),个人未来发展规划,报考龙湾中学的理由。字数不超过 800 字。“个人陈述”需与其他报名材料一起上交龙湾中学教务处。
(四)材料递交
材料包括:①报名表;②个人手写陈述;③初中阶段主要的获奖证书;④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⑤2张单寸近照;⑥自荐学生成绩证明。
自荐学生的材料,需核验获奖证书原件 (审核后原件退还)。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作封面),材料不予退还。
四、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查
龙湾中学组织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学术高中建设”特色招生校测入围名单,并通知龙湾区各初中学校及入围的自荐考生。
(二)素养测试
1.笔试
(1)时间:2023年6月22日
(2)地点:龙湾中学
(3)科目:科目:语文(90分钟,分值100分);数学(120分钟,分值150分);英语(70分钟,分值100分);科学(100分钟,分值150分)。
(4)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测试,准考证由龙湾中学提前制作并通知领取。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录取计划数 1:1.5入围面试,面试环节结合学生材料考察学生综合素养。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校测综合成绩核算
校测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 ×80%+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20%。
(三)录取规则
1.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必须达到2023年温州市龙湾片区普高最低控制线 70分(含)以上。
2.按考生校测综合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若考生校测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当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则按“同分”考生的“数学+科学”成绩择优录取;如再同分,则均予以录取。
4.预录取名单(48人)与备取名单(20人)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核后,将预录取名单告知学生。
5.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由学校通知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确认。同意被录取的考生,按照录取办法由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直接锁定并录取,不再参加后续中考志愿录取;放弃录取和其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批次的中考录取;预录取考生放弃录取的空缺名额,由备取名单按校测综合成绩顺序择优补录。
五、监督机制
(一)加强领导。为保证龙湾中学特色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温州市教育局将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机制。龙湾中学成立由学校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报名、审查、命题、考务等相关工作,坚持做到特色招生工作标准刚性、程序规范、办法公开、结果公示。监督电话:0577-86913232。
(三)规范程序。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积极稳妥地做好学生的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推荐学生考试的资格。
六、本方案由龙湾中学“学术高中建设”特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